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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陇县多辆急救车超速被处罚惹争议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4-18 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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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以来,陇县4所医院的急救车司机们很是头疼,因为他们驾驶着急救车辆在经过千阳县城区路段时被千阳县交警大队设置的雷达测速抓拍,随后接到该大队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后就得去交罚款,而罚款还得自己掏腰包。司机们认为,交警大队测速、限速无可厚非。但急救车是在救人,必须争分夺秒,急救车超速不应该被罚。

  多辆急救车超速被处罚

  接到司机们的反映后,记者20日上午来到陇县进行了解。陇县人民医院办公室寇主任告诉记者,县医院有4辆急救车,平均每天要向宝鸡市运送2-3名危重病人或从宝鸡运回一些急救药品等,其中两辆急救车分别在8月22、28日因超速被千阳县交警大队设置在212省道陇凤线70KM+750m处的雷达测速抓拍,随后千阳县交警大队就向县医院寄来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要求15日内来千阳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车辆将被锁定,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因为这辆车刚到了审验的时间,医院没办法就让两车的驾驶员于9月8日交了罚款。

  “按医院规定,车辆违章罚款由我们驾驶员承担,但急救车作为特种车辆,治病救人要分秒必争啊,开慢了耽误了救治病人的最佳时间,我们这些驾驶员肯定会受到病人家属的谩骂,开快了超速了又要自个去交罚款还要被扣分,一个月要是被处罚两三次交几百元罚款,这工作实在让人没法子干。”陇县西关医院的两名急救车司机如是说。随后,记者从陇县中医医院、陇县妇幼保健院、陇县东风镇医院、陇县温水镇医院也了解到,以上医院的120急救车均因超速而被千阳县交警大队处罚过。

  急救车超速被罚惹争议

  记者从千阳县交警大队向违章车辆邮寄的道路交通违法处理通知书看到被处罚的急救车违章记录均为“超速”。其中一辆急救车的违法通知书显示:限速40KM/小时的路段,测速显示车辆行驶速度67 KM,超速67%。从该大队开具的多张《陕西省当场处罚定额收据》上看到,“因违反法 42条,90条,处于50元罚款”。至于这个法是什么法,一些司机表示,交管方面的法律那么多,具体是什么法,他们实在不清楚。千阳县交警大队胡教导员则解释说,罚款单上的是简易写法,这个法指的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

  记者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看到,第42条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第90条为“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对于千阳县交警大队的处罚依据,陇县中医医院负责人对此表示异议。他说,急救车是执行急救任务往宝鸡转送危重病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也明确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为什么交警大队只看42条、90条而不看53条的规定?陇县其他几家医院也表示,转送危重病人、运送急救药品或从宝鸡接专家来陇县抢救病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适当超速并没有什么不对,也不违法,但却屡遭处罚,他们无法理解。如果长此以往,他们的急救就会大打折扣。

  陇县妇幼保健院负责人表示,在212省道千阳县城过境段限速40KM/小时,对于承担急救任务的救护车,实在无法完成急救任务。

  千阳县交警队李队长表示,如果驾驶员把急救的证明或院方开具的急救出车单拿齐全,大队可不作罚款处理,“毕竟,处罚不是目的。”他说。(记者 袁锋 特约通讯员 杨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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